曲靖律师网网友咨询: 3月8日,交友平台结识,微信交流沟通。
3月9日,星巴克见面。
3月12日,以备货资金周转不灵为由,向我借款一万元,微信转账,承诺3天还款。
3月13日,叫我送她去复诊,妇科卵巢囊肿,忌性生活。
3月13日,深夜,邀约我下周一(3/15)晚上陪她去杭州出差,我预订酒店并索要她个人身份资料,用于酒店登记使用。
3月15日,开车接她同行去杭

2024-10-06 14:43发布

曲靖律师网网友咨询: 3月8日,交友平台结识,微信交流沟通。 3月9日,星巴克见面。 3月12日,以备货资金周转不灵为由,向我借款一万元,微信转账,承诺3天还款。 3月13日,叫我送她去复诊,妇科卵巢...

曲靖律师网网友咨询: 3月8日,交友平台结识,微信交流沟通。
3月9日,星巴克见面。
3月12日,以备货资金周转不灵为由,向我借款一万元,微信转账,承诺3天还款。
3月13日,叫我送她去复诊,妇科卵巢囊肿,忌性生活。
3月13日,深夜,邀约我下周一(3/15)晚上陪她去杭州出差,我预订酒店并索要她个人身份资料,用于酒店登记使用。
3月15日,开车接她同行去杭州万怡酒店钱江新城分店,我只开一间行政房含双床。李莉不愿同住,自费另开一间房。
3月16日,早晨,她让我查杭州悦榕庄酒店(单价3000元)有没有房间。中午,我突然有急事,退房返苏州。她早上8点半出门工作,去拜访客户,谈业务。她再次重申,3/17肯定还款。
3月18日,我问询店铺货款提现情况,不回复信息。我告知她会报警处理,随后不理不睬。
3月19日,我前往wework共享办公室找她,她不在 ,当场报警。
3月22日,她得知我报警的事儿,主动联系我,说我是骗财骗 {MOD},让我承担她在杭州的两天住宿费1372元,退还我8628元。我没有收这笔钱。

这样的行为(巧立名目,扣我的钱),是否属于敲诈或者非法侵占他人财产。 敬请解答。
12条回答
你好,最好电话或者微信咨询我们18288488763(微信同号),可以实时给你提供解决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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