曲靖律师网网友咨询: 王律师您好!我于2020年8月份经家里亲戚介绍认识了现任老公,11月份开始正式交往,婚前双方谈好彩礼2万,三金4万,加一台十万左右的车,男方在12月份付了彩礼钱2万加三金4万共6万块钱,并首付59800元购买了一台传奇GS的SUV在我名下,分期三年还清,12月28号我们去民证局领取了结婚证,之后我们关系也都很好,周末我都会回去,也在他们家过春节,年假完初四我回单位上班,初八他们家就要求我马上辞职回去生孩子,我老公家是农村的,之前一直在外地打工,现在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,我是单位正式员工且有五险一金,所以我不同意马上辞职,他们家现在要求我回去退还彩礼加三金,车辆过户,办理离婚证,请问这合理吗?车还在我名下但已被强行开走,如果出了交通故事算谁的责任? 敬请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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